在苏丹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设立公司的形式】
在苏丹,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分公司、代表处,但需要注意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及外贸公司不允许外国投资。
【受理机构】
在苏丹设立企业必须到苏丹相关的产业主管部门和最高投资委员会 申请许可;经同意后向苏丹注册局申请注册。目前,苏丹设立了一站式服 务窗口,外国投资者可直接到最高投资委员会一站式注册服务大厅办理公 司注册登记业务。 设立办事处可通过当地律师直接向注册局提出申请。
【主要程序】
(1)按照投资性质和投资规模的不同,向苏丹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进行投资项目评估并获得许可,或者经过州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明确所有的税收、免税政策。
(2)按规定在苏丹银行进行开户、登记。
(3)如办理独资公司,须由当地苏丹人担保,担保人与注册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和经济关系由担保方和被担保方自行商定,苏丹法律无具体规定。
(4)通过当地律师向注册局申请,并在法律机关备案。支付给律师的手续费可与聘请的律师商定,无具体金额规定,一般在3000-5000美元之间。
(5)外国公司注册资本无硬性规定金额,而且外国公司自行锁定注册资本,不验资。
【报税手续】
根据苏丹《所得税法》规定,税务局局长可随时下达命令,规定任何征税通知、所得税征收单的内容和格式,并通过邮递的方式寄给纳税人。纳税人根据通知要求,在期限终止日之前一个月内提交通知所列的各项内容和经过审核的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