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卢森堡,外国投资设立企业的主要形式有4种:有限责任公司(分为私人和公众)、股份公司、合作公司和两合公司。
在卢森堡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受理机构】在卢森堡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是企业和商业注册中心。企业经营审批机构包括:中产阶级部(商业手工业企业的审批)、经济部(工业企业的审批)、环保部和劳动部(投资的环保评估)。
【主要程序】(1)开立银行账号。公司正式组建前即须开立账号并打入注册资本(股份公司至少为3万欧元,有限责任公司至少为1.2万欧元)。(2)组建文书的起草和公证。发起人必须委托律师或其他机构起草未来公司的组建文书。(3)申请开业许可。如果注册的公司在卢森堡境内从事商业活动,必须申请开业许可。(4)申请环保经营许可。根据《企业分类法》,某些工业、商业、手工业和部分服务业还需经过环保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评估。(5)申请增值税号。在卢森堡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需在15天内向卢森堡直接税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号,并获取所得税号码,作为日后交税的依据。(6)申报社会保险。公司正式开业后,需在8天内向卢森堡社会保险中心履行雇主登记手续和雇员社会保险申报手续。
【报税手续】根据卢森堡的法律,企业每年向税务部门报一次所得税,并于每季度预付所得税, 纳税期限税务部门将提前通知,一般是3月、6月、9月和12月的前10日内,预付额由税务部门估定。增值税通过填写有关表格直接报税务部门或通过卢森堡网络增值税报税系统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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