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它利用信用证的特点和漏洞,通过虚假或伪造的单据、文件,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贸易对方的货款或货物。
本文分享一些常见的信用证欺诈手段:
虚构交易,伪造单据
受益人伪造单据或提交没有真实基础交易的虚假单据,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付款。
倒签提单行为构成的信用证欺诈
倒签提单是指货物实际装船日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但仍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签发提单,这种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和国际公约。
空头提单诈骗
所谓的空头提单诈骗就是指货物根本不存在或者货物的装船数量远远不足信用证规定的量,而诈骗者用假造的足量提单同其他单据一并交给银行议付。
利用“软条款”控制交易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开证申请人设置的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导致受益人在整个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从而威胁出口商的安全收汇。
假冒银行
建立虚假的银行网站或使用假冒的银行通信,以诱骗交易方相信他们正在与真实的银行打交道,骗取单据提货诈骗。
提供虚假的银行确认函或担保,让受益人相信信用证已被确认有效。
伪造信用证修改书诈骗
欺诈分子未经开证行而直接面向通知行或受益人发出信用证修改书,试图引诱受益人发货。
假的检证书诈骗
欺诈分子以申请人代表的名义,在受益人出货地签发检验证书,但其签名与开证行留底印鉴式样不符。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诈骗
欺诈分子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涂改,变更原证的金额、装船期和有效期和受益人名称,以骗取出口货物或诱使出口方向其开立对开信用证,骗取银行融资。
伪造保兑信用证诈骗
欺诈分子在提供假信用证的基础上,为获得出口方的信任,伪造国际大银行的保兑函。
以保函换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及清洁提单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属于欺诈行为,卖方为了掩盖货物不清洁的真相,凭保函要求将本应签发的不清洁提单作为清洁提单签发。
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都应提高警惕,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信用证欺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