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的主要内容从运行基础、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应纳税额、征收管理方面阐述。小编具体讲讲欧盟碳关税的主要内容。
欧盟碳关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运行基础。
在碳关税的运行基础方面,欧盟有着较为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EU ETS),且许多成员国均已开征碳税,在此基础上制定碳关税的实施方案可与其境内碳定价机制形成更加顺畅的组合,碳关税的征收范围、定价标准、碳排放核算技术等均可借助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的实施经验,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成本较低。这为欧盟碳关税的推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2. 纳税义务人与征收范围。
欧盟碳关税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为相关应税产品的进口厂商。欧盟碳关税还明确了要逐步扩大其征收范围的目标,在过渡期结束前至少一年,欧盟委员会需要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报告,评估将上述六类应税产品价值链下游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的可能性。此外,铝产品、化学品和钢铁门类产品的间接排放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碳泄漏风险的产品也会被逐步纳入欧盟碳关税的征收范围。
3. 征收依据与应纳税额。
欧盟碳关税的征收依据是应税产品的内含碳排放量。内含碳排放量主要按照应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和因消耗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核算所得,涉及的温室气体具体包括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和全氟化碳(PFCs)。核算应税产品内含碳排放量优先使用产品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实际值,若实际值无法被准确获取,则用默认值代替。欧盟碳关税应纳税额由应税产品的内含碳排放量和单位碳价共同决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单位应税产品内含碳排放量-欧盟单位产品免费配额)×进口产品总量×欧盟单位碳价-在出口国已实际支付总碳价。
4. 征收管理。
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各成员国设立的主管机构共同负责欧盟碳关税的征收管理。欧盟碳关税的缴纳采用纳税义务人自主申报的方式,获得授权的进口厂商需要在共同中央平台购买碳边境调节机制证书,并于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碳关税登记处申报上一年度的进口产品总量、进口产品内含碳排放量、应缴纳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证书数量并提供有效的信息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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