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介绍了信用限额的循环使用,今天接着给大家解答两个信用限额使用的相关问题,分别是信用限额批复后,企业是否可以保留但不,以及已经用限额的话,追加额度是否会更容易。
信用限额的使用
问题一:信用限额批复后,企业可以保留但不用吗
对于信用限额使用不足的情况,保险公司可做出降低直至撤销的调整,并将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为保证限额资源的有效利用并控制可能风险,保险公司通常会为批复的信用限额设置闲置期。以闲置期为4个月为例,若被保险人连续4个月未使用某限额(未在该限额下向保险公司进行出运申报),则保险公司将撤销该限额。
问题二:已有信用限额的话,追加额度会容易些吗
原则上不会。如果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批复的信用限额不能满足被保险人正常的出运需要,被保险人可在一个付款周期结束并正常收汇后,提出追加信用限额申请。追加信用限额的申请视同申请新限额,被保险人需要重新填写信用限额申请表,并提供该买方的收汇记录和其他有利于提升买方资信的相关材料。
如果被保险人提出追加信用限额申请,但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审核后未能提高买方信用限额额度,这时可以被视为一个预警信号。在此情形下,被保险人与该买方进行更大金额交易时应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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