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税率计算方法
从价税:这是最常见的关税计算方式,进口关税税额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例如,一批从美国进口的 2L 以下瓶装葡萄酒,CIF 价格为 150000 美元,运费 2000 美元,保险费 150 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6.5,原产国美国适用最惠国税率 14%,4 月 2 日起加征关税 15%。
则完税价格为(150000+2000+150)×6.5=988975 元,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 988975×(14%+15%)=286802.75 元。
从量税:应征税额 = 进口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比如,进口 100 吨巴西产冻带骨鸡块,冻带骨鸡块适用从量关税,最惠国税率为 0.6 元 / 千克,则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 100×1000×0.6=60000 元。
复合税:应征税额 = 进口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进口从价税税率。
假设进口一批非特种用途的广播级电视摄像机,其中 20 台单价为 4900 美元,80 台单价为 5800 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6.85,货物适用复合税率,原产国为日本,关税税率为 “完税价格不高于 5000 美元 / 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率 35%;完税价格高于 5000 美元 / 台的,关税税率为 3%,每台加 9728 元从量税”,从低执行。20 台单价低于 5000 美元的摄像机,从低适用 17.5% 税率,进口关税税额 = 20×4900×6.85×17.5%=117477.5 元;80 台单价高于 5000 美元的摄像机,复合税计征方式进口关税税额 = 80×9728+80×5800×6.85×3%=778240+95352=873592 元,从低选择适用 556220 元(80×5800×6.85×17.5%)。100 台合计进口关税税额 = 117477.5+556220=673697.5 元。
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
例如,进口棉花,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 14.000 元 / 千克时,暂定从价税率按下述公式计算:暂定关税税率 = 9.0÷ 完税价格(元 / 千克)+2.69%× 完税价格(元 / 千克)-1,当计算结果大于 40% 时,按 40% 计征。若进口一批棉花,完税价格为 7.266 元 / 千克,则暂定关税税率 = 9.0÷7.266+2.69%×7.266-1=0.434,即 43.4%,大于 40%,按 40% 计征,应征进口关税税额 = 完税价格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