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议对中国建造或与中国相关实体运营的船舶征收港口停靠费,这一模糊定义的举措已引发航运业及更广泛供应链参与者的震动。分析指出,中小型船运公司和港口可能因此面临倒闭风险。
美国海岸的中国船舶
USTR于2024年春季启动的一项研究支持以下观点:中国试图主导海运和物流业务,因此可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19编第301条款采取行动。在3月24日听证会(邀请行业参与者就提案发表意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召开前,线上提交评论(USTR将予以考虑)的通道已开启。
通常,评论会在截止日期(本案为3月24日)前激增,但距离截止还有两周时,讨论板已充斥反对意见——几乎全部指向政策可能引发的物流混乱、对美国企业及整体经济的损害。
行业反对声浪
一位活跃于加勒比贸易航线、主营多用途船和特种集装箱船租赁的佛罗里达州船舶经纪人指出:“毫无证据表明中国刻意针对美国相关行业。”相反,其评论认为:“中国与韩国、日本、土耳其等造船国一样,只是填补了巨大的造船缺口,以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增长带来的货物运输需求。”
谈及收费结构时,该经纪人强调:“每周多次往返美国与加勒比、拉美、南美、欧洲和非洲(均非中国航线)的中小型运营商将难以生存……为何500标准箱的集装箱船要与2.5万标准箱的船支付相同费用?”并补充称:“即使按每净吨1000美元计,一艘500箱船也需支付近100万美元。”
干散货行业受冲击
佐治亚州萨凡纳港一家私营码头运营商(主营木屑颗粒出口及小宗散货进口)提交的意见揭示了严峻现实:“该提案……将令我司破产。由于全球半数散货船为中国制造、运营或拥有,且Handy与Handymax型船占比极高,我们预计此规则将摧毁公司60年来75%的业务。”
该码头所有者以经济角度分析称:“一艘典型Handysize船载重3.2万吨。按提案,占全球散货船队半数的中国造散货船,将使每吨货物海运成本增加31.25美元——而当前欧洲航线海运均价仅为24美元/吨。”其进一步强调,相关贸易对运价高度敏感,货物流向可能因此脱离美国。
反思政策与替代路径
上述评论者及其他提交意见者均指出,过去数十年政策导致美国建造及注册商船队萎缩。他们建议政策制定者应聚焦重振美国控制船队、重建本土商船建造能力的机制。
现有法律或已提供行动路径。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Holland & Knight)指出:“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管理的多项法规已具备与USTR提案类似的补救措施。”该律所援引《1984年航运法》(编入《美国法典》第46编)条款并提出质疑:“既然这些已实施数十年的条款与USTR目标一致,为何不直接采用?”
文章来源:SeatradeMaritime NEWS,作者:Barry Pa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