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的国内外贸新规: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等。
2025年3月的国内外贸新规
1.工信部等五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3月1日起执行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根据《通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自3月1日起执行。
2.海关总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
为持续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执法实践需要,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7号发布)进行了修订,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3.中国与布隆迪:AEO互认安排,3月1日正式实施
3月1日起,中国海关与布隆迪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将正式实施,与中国实施AEO互认的国家(地区)达到48个。布隆迪成为继乌干达、南非之后第三个与中国实施AEO互认的非洲国家。
4.海关总署:规范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
海关总署规范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提到,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应通过货运通道(常规货物通道、便捷进出区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经海关同意,车辆或人员不得携带货物通过非货运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根据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风险水平,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实施卡口检查。卡口检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检查场地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上述场地实施检查的,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到具备条件的指定地点实施。
5.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养殖水产品、吉尔吉斯共和国洗净毛绒进口
2月25日、26日,海关总署发布2则产品进口检疫要求的公告,正式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养殖水产品、吉尔吉斯共和国洗净毛绒进口。
6.内地与香港:《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去年10月9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共同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简称《协议二》)。《协议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7.广东省7大关区:3月1日起开展“组合港(一港通)”进口业务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改革,推动区域港口群互联互通,深圳海关、广州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决定联合推广实施“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模式。
本公告适用于广东省内具备开展“组合港(一港通)”业务条件的各对外开放港口。2024年12月25日起开展出口业务,2025年3月1日起开展进口业务。
8.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9.中越:中国峒中—越南横模口岸旅检通道正式启用
据越《人民报》报道,2月25日上午9时,中国峒中—越南横模口岸旅检通道正式启用。其中,峒中口岸旅检通道设计年通关能力为每年50万人次、客车3万辆次。口岸内配备自助查验通道、数字智能验证平台、智能信息采集等先进设备,旅客平均通关时间缩短至3至5分钟以内。
10.中国南方航空:开通广州至印尼泗水直飞航线
2月27日,南航在广州举办“广州—泗水新开航线推介会”,宣布将于3月21日正式开通广州至印度尼西亚泗水的直飞航线,每周一、三、五、日执飞去程航班,周一、二、四、六执飞回程航班。这是南航助力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人文交流与经济合作的又一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