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外贸行业新规还有人不知道吗?这些国内的新规快来看一下有没有跟你相关的。
12月外贸行业国内新规有哪些?
1.我国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其中,高纯度、高强度、高密度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同时,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上述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八部门出台25条举措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涵盖信贷、债券、股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支持、融资配套和组织保障7个方面,覆盖民营企业金融活动的方方面面,对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作出全面部署,将助力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点击标题查看详情)
3.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泰国、土耳其进出口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近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将与泰国进出口银行、土耳其进出口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三方将开展多领域、全方位务实合作,通过授信框架协议、出口买方信贷、贸易金融、第三方市场等合作模式,共同支持泰国、土耳其以及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能源、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项目。
4.中国对六国试行单方面免签
11月24日,中方决定试行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5.《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此外,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
6.中沙两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沙特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260亿沙特里亚尔,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中沙建立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将有助于加强两国金融合作,扩大中沙间本币使用,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以上就是12月外贸行业国内新规。更多外贸相关的问题欢迎进群咨询:CC外贸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