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人情社会”,讲究圈子,一旦违背诚信,就会受到圈子内的谴责,甚至没办法在圈子内生存。
但国外不一样,即便是熟人关系,并没有形成熟人圈子。也就是说,客户把你的货款坑了,并不会受到他自己的生活圈子的谴责和压力。
而且由于“天各一方”,海外债务方往往会因为距离遥远抱有侥幸心理,由最开始的拖延付款,变成之后的恶意拖欠。
此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一旦发现苗头不对,迅速启动催收,委托专业机构,本土化催收,以期尽快收回欠款。
债权方:陕西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务方:韩国某公司
拖欠金额:103465.20美元
拖欠时长:1年半
双方是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一直使用预付20%,收货后30天付清尾款的交易方式。
直到2022年2月开始,陆续发出去的价值48万美元的货款,韩国公司一直未付尾款。
陕西公司立即联系韩国合作方询问原因,对方称自己车祸住院,关于付款事宜会尽快处理。陕西公司见状,认为此情况下强行催收不太合适,便一直在等消息,但是对方却一直没有任何付款的进度反馈。
2022年9月,陕西公司再次启动自行催收,而韩国公司给出的理由则是终端买家没有付款,导致其资金紧张,故而没有付款。陕西公司不接受这个说法,要求韩国公司尽快还款。且该批订单的货物,由于改过图纸,通货直接变成了定制货,即使退货也无法进行二次销售。
在陕西公司多番催讨下,韩国公司陆续偿还了30多万美元的欠款;2023年6月陕西公司派人亲自上门沟通,获得了对方7、8月份结清剩余103465.20美元欠款的承诺,但是实际上,直到2023年10月,对方仍未有任何动作。
陕西公司无计可施,遂找到催全球协助处理。
我司接到咨询后,仔细审核了相关案件资料、并根据对债务企业的初步调查,出具了一份案件评估报告,结果显示:
(1)该案债权资料齐全,且无纠纷;
(2)货款逾期1年半,在诉讼时效内,债权完整;
(3)债务公司在营,公开信息中无任何被起诉记录;但员工人数仅在50人以内,在行业中属于规模较小的公司;且根据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显示,对方利润逐年下滑,现金流明显存在问题。好在该案欠款金额不高,在对方的偿付能力范围内,可以尝试操作。
1、催收律师接案后,立即给债务方邮寄了一封催款函。函件显示签收的第二天,债务方CEO便联系了催收律师。与前期调查结果相同,对方资金果然存在问题。债务方CEO告知,由于很多终端商没有按时付款,导致自己公司现金流十分紧张,虽然已经在尽最大的努力筹钱,但还是没办法一次性还清;希望能给自己三天时间,回公司内部商讨出一个可行的还款计划。
2、到了约定的日期,债务方给出了一份10期还款的计划。这与债权方预期的还款时间相去甚远,因此被催收律师严词拒绝。
3、通过施压,债务方调整了还款计划,应催收律师要求,当周优先打款1万美元表示诚意;剩余款项分6期偿还,第一期偿还18465.2美元;剩余5期偿还15000美元。债务公司CEO再次道歉,并表示这已是己方能拿出的最优还款计划,希望能够获得同意。
4、催收律师居中协调,双方很快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自2023年11月开始,每月15日前按计划完成还款。
5、催收律师持续跟进付款进展,债务方按约于当周打了1万美元表达诚意;此后每月15日债务方也如约提供了付款水单;虽然中间曾出现过延迟的情况,但是在催收律师的紧密监督施压下,最终收回了全部货款,该案顺利结束。
1、定期调取合作方信用报告
很多企业在进行海外交易时,都会进入一个误区,以为在合作前,对合作方进行一次背景调查就能万无一失。殊不知,客户的信用情况是变化的,优质客户也会变成劣迹客户。
阶段性调取合作方的信用报告,实时掌握客户的经营动态变化,才是防范突发交易风险的有效方案。
2、定制货品提高定金比例
该案,货物从通货变为定制货,但是交易方式却没有改变;就给卖家造成了很大的风险;定制货品一旦售出,遭遇买家拖欠,只有催收一条路可选,因为就算退货,也很难二次售出。
所以,建议所有外贸人,出售定制货品,最好将定金比例提高至覆盖成本,同时,在合约中增加,非质量问题,定制货品一旦售出只换不退的条款。提前预防,保障己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