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是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结算方式。
信用证软条款(The Soft Clause)是指信用证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或部分条款不清、表述不明,使开证行有随时免责的依据,对受益人非常不利。如在信用证交易时未能及时发现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损失。
常见软条款有哪些呢?
例如需要开证行另行通知或是取得相关授权书或需要当地相关部门核准才能生效的信用证。
例如1/3提单自寄、空运提单。
例如非常规的货物验厂报告、品质检验证书等以及本案例提及的以其他信用证支付为前提的条款。
例如要求特定的航线、船龄或是提交特定类型的运输单据。
例如允许提交联运提单,又禁止转船。
如何避免呢?
做到及早发现“软条款”。在贸易过程中,收到L/C后应立即与合同核对,看看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能否办得到。发现问题后要马上与开证申请人联系对信用证做修改,不要等到做到一半才发现情况不妙,那个时候货物已上船,为时已晚,一旦对方不肯修改信用证,我方就陷入了被动局面。
尽量要求对方客户从一些大的、信誉较好的银行开证。由于这些银行一般很注意自身的声誉,会很严肃认真对待“软条款”问题,相对来说,风险会小得多。
3. 选择资信较好的买方,用资信报告等手段“知己知彼”。
在签订合同时,要力争客户同意由我国的商检机构来实行商品检验。如果能争取到由我国商检机构实施商检,不但可以方便我国企业,而且还将主动权掌握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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