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象是良好的,各界也寄予了厚望,但实际情况呢?量化咨询调研了一些出口平台及口岸服务商,大家有诉求,但实际情况相当的不理想。主要有以下一些体现: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的问题及困局
1、因为是新政,各地都有先行先试的动力,“首票”一般都是比较有意义,抢个“头啖汤”。但多个口岸反馈,测试完后实际场景很少,企业觉得手续太麻烦,物流等在非一线大型口岸从海外回程操作起来成本也相对比较高,不划算。
2、政策中规定的“原状退运进境”,虽说有“形态基本一致”、“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等特殊情况说明,但这些情况在不同口岸不同时期的人为认定可能在执行阶段差异会很大,导致不同批次甚至同一批货物中可退运的部分比例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而未被认定为“原状”的已退运至口岸的产品该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大概率是要重新退运出境。退运业务都还处于测试的阶段,并未大规模开展,涉及税收的征返,口岸操作起来会更为谨慎,导致查验和放行尺度、处理周期等不稳定,也是企业不敢大规模开展的一个原因。
3、税务及手续层面:“需要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需要企业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及“自我声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且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海关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
可以看出,需要提供的资料着实不少,从监管角度来看,因为出口跨境电商涉及无票免征的情况,也可能涉及退税,还有部分商品的出口关税、消费税等,退运自然是要处理进口出口双向的税务核销征退等,谨慎处理不致企业亏损及国库资金流失也是合理的。出口退运的通道说到底是是个进口通道,一旦不严格审核产品、单据及数据,不做闭环管理,可能会成了原本进口不畅通过野路子进口产品的新通路,这个后果也是可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