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贸易中,贸易商因资金占用普遍且毛利偏低,常通过放大财务杠杆、扩大规模和加快周转来提高回报。因此,银行、国企等融资平台在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衍生出复杂的贸易流程。以下是两种主要的融资模式及其流程:
大宗商品贸易衍生流程
1. 预付款融资模式
(1) 模式介绍
预付款融资是指在上游供应商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贸易商通过银行融资支付采购款。贸易商预付部分保证金后,银行向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供应商发货后将仓单交给银行。银行要求贸易商提供货权质押担保,贸易商可分次支付货款提货。货物到达后,还可转化为存货融资,实现融资“无缝对接”。该模式缓解了贸易商的流动资金压力,银行因货权质押和真实贸易背景,参与意愿较高。
(2) 具体流程
采购合同签订:贸易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商由贸易商向银行申请贷款。
签订三方协议:供应商、银行和贸易商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银行与贸易商、物流企业签订仓储运输和监管协议。
融资申请:贸易商向银行申请融资,预付20%~50%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以承兑汇票形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发货与监管:供应商发货至银行指定仓库,仓单交给银行,物流企业按银行指令监管货物。
贸易商支付货款:贸易商在6个月内支付货款及利息,可分批赎回货物。
银行指令出库:银行收到尾款后,向仓库下达出库指令。
贸易商销售货物:贸易商将货物销售至下游客户,完成货权转移。
2. 托盘模式(现货质押融资模式)
(1) 模式介绍
托盘模式是国企在大宗商品贸易中充当“影子银行”的融资方式。国企在货权跟踪和资金获取方面有优势,但无贷款权,因此通过贸易业务形式完成融资。国企在合同期内收回本金和资金占用费,不承担价格波动风险。该模式比银行更灵活、效率更高。
(2) 具体流程
子公司安排:贸易商拥有子公司A和B(多为三级或四级子公司)。若B公司拥有货权,A公司向国企C支付保证金委托采购。
国企支付货款:国企C向B公司支付全额货款,获得货权(有时先转移货权再放款)。
资金释放:到期后,A公司通过贸易商支付剩余货款及费用给国企C,国企释放货权给A公司。
通过托盘模式,A公司支付少量保证金,获得国企全额资金,货权从B公司转移到国企,再转移至A公司。这种模式被称为“托盘模式”,国企通过收取资金占用费盈利,贷款利率通常为每月1.5%,远高于真实贸易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