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国家都接受ATA单证册,仅限于《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和《伊斯坦布尔公约》的成员国家/地区。截至目前,已有81个国家和地区接受ATA单证册。(建议申请前向中国贸促会核实):
哪些国家接受ATA单证册
01亚洲
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越南、土耳其、卡塔尔、哈萨克斯坦、黎巴嫩、阿联酋、斯里兰卡、巴基斯坦、蒙古、伊朗、印度尼西亚、巴林、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色列;
02欧洲
法国、英国、捷克共和国、俄罗斯联邦、意大利、波黑、罗马尼亚、葡萄牙、乌克兰、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尔维亚、波兰、挪威、荷兰、黑山、摩尔多瓦、马耳他、马其顿、立陶宛、拉脱维亚、爱尔兰、冰岛、匈牙利、希腊、直布罗陀、德国、芬兰、爱沙尼亚、丹麦、塞浦路斯、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比利时/卢森堡、白俄罗斯、奥地利、安道尔、阿尔巴尼亚
03美洲
美国、加拿大、秘鲁、巴西、墨西哥、智利;
04非洲
塞内加尔、摩洛哥、突尼斯、南非、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阿尔及利亚、科特迪瓦;
05大洋洲
澳大利亚、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