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色列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1、行政机构
**以色列专利、设计与商标局(ILPO)**下设的商标异议处负责行政审查
主要职能:受理异议申请、组织证据交换、作出初步行政决定
2、司法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向特拉维夫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代理要求:
二、以色列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1、官方公告期: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在ILPO官网公告3个月
2、严格截止日:异议申请须在公告期最后一日17:00前提交电子申请
3、宽限期:可申请最长14天的延期(需缴纳2000新谢克尔附加费)
三、以色列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根据《商标条例》第11、15、30条,合法异议理由包括:
(一)绝对事由
缺乏显著性:仅由描述性词汇、通用形状构成(第11(6)条)
欺骗性标识:可能误导商品性质或地理来源(第11(10)条)
违反公共政策:包含国家象征、宗教符号或冒犯性内容(第11(7)条)
(二)相对事由
1、在先商标权冲突
与以色列已注册/申请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类别混淆(第15条)
2、商业名称权
3、著作权/外观设计权
4、恶意注册
申请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已在先使用商标(2019年新增条款)
四、以色列商标异议流程
阶段1:电子提交(0-1个月)
通过ILPO在线系统提交异议声明(Statement of Case)
缴纳费用:基础费3,500新谢克尔(约950美元)
阶段2:答辩期(1-4个月)
阶段3:证据交换(4-12个月)
阶段4:听证会(可选)
任何一方可申请口头听证(通常安排在证据交换结束后2个月内)
阶段5:行政裁决(12-18个月)
阶段6:司法审查(可选)
败诉方可向特拉维夫地区法院上诉(期限为裁决后45日)
五、以色列商标异议周期
时效特点:
2022年新增快速异议通道针对恶意抢注案件可压缩至6个月裁决
实务操作建议
社交媒体使用证据需公证网页存档(建议使用Webrecorder工具)
提供以色列市场调查报告(需由ILPO认可机构出具)
以色列法院鼓励调解,约35%案件在证据交换阶段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