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和配置原则如下:
一、危险品舱位审核流程
资料提交与审核
货主或货代需提供完整资料:中文和英文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包证(或锅检证、限量证明)、订舱托书(含准确件毛体、UN 编号、包装类别等)。
船公司重点审核 MSDS 中的 UN 类别、主副危险性、包装类别(如 PGⅠ/Ⅱ/Ⅲ)、闪点(针对易燃液体)等关键信息,确保货物符合运输要求。
初步审核
资料完整性审查:船公司收到资料后,首先会检查资料是否齐全。若缺少关键文件,会立即通知货主或货代补充,否则无法进入下一步审核流程。
基本信息核对:对 MSDS、危包证和订舱托书上的信息进行一致性核对,确保货物的描述、UN 编号、危险类别等信息在各个文件中保持一致。同时,检查订舱托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船公司的要求,如是否清晰填写了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等信息。
UN 编号及危险类别确认:根据 UN 编号和危险类别,对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等相关法规,初步判断该危险品是否在船公司的可运输范围内,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的运输条件或限制。
详细审核
MSDS 内容审核:深入审查 MSDS 中的各项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闪点、燃点、爆炸极限、毒性、放射性等数据。对于易燃液体,重点关注闪点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于有毒物质,关注其毒性等级和防护措施等信息,以确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程度。
包装合规性审核:依据危包证等资料,审核危险品的包装是否符合 IMDG Code 规定的包装类别要求。检查包装的材质、规格、强度以及包装上的标记、标签是否正确、清晰且符合标准,确保包装能够在运输过程中有效地保护货物,防止泄漏、破损等情况发生。
特殊要求检查:针对某些特殊的危险品,如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等,审核是否满足额外的特殊运输要求,如是否具备专门的运输许可证、是否需要配备特定的监测设备或押运人员等。
多方审批
船公司总部、中转港、目的港三方独立审核,确认货物适运性及合规性。例如,电池类危险品需审核 UN38.3 证书,并评估其在船上的积载位置(如避免阳光直射)。
审核周期通常为 1-3 个工作日,部分高危货物(如 4.2 类自燃物质)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数据准确性要求
订舱数据需与报关数据严格一致,修改可能导致重新审核或改单费。例如,HMM、MSC 等船公司禁止修改危险品订舱数据。
二、危险品舱位配置原则
隔离规则(IMDG Code)
根据货物危险性分类(如 3 类易燃液体、4.3 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按隔离表要求配置舱位:
隔离等级:1(远离)、2(隔离)、3(全舱室隔离)、4(纵向全舱室隔离),具体需参考《国际危规》中的 “危险货物一览表” 及隔离代码(如 SG26 要求横向隔离两个箱位)。
特殊要求:酸类与碱类(8 类)、氧化剂(5.1 类)与易燃固体(4.1 类)等需严格隔离,部分货物还需避免与热源、水源接触。
船舶结构与适装性
舱内与舱面:部分高危货物(如 4.3 类、2.1 类易燃气体)仅限舱面积载,并需保持通风;某些船公司禁止爆炸品(1 类)或放射性物质(7 类)上船。
位置限制:危险品不得装载于首尖舱、尾尖舱,且需与生活区、机器处所保持安全距离(如通过隔离舱或空液舱分隔)。
集装箱积载规范
箱位编号按行(Bay)、列(Row)、层(Tier)标注,舱内以偶数层积载,舱面以 82、84 等偶数层标注。
舱面积载时,需确保横向与其他危险品的隔离距离(如 SG26 要求与 3 类货物横向至少两个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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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注意事项
最低收费与拼箱限制:危险品拼箱通常有最低方数要求(如 2-3 立方米),且酸类与碱类、4.1 类与 8 类等不可混拼。
动态调整:船舶实际积载需结合货物副危险性、船舶稳性及港口装卸效率动态优化,确保隔离要求与船舶安全平衡。
船公司通过严格审核危险品资料,并依据 IMDG 规则和船舶适装证书,结合货物特性与船舶结构,科学配置舱位以确保运输安全。货主或货代需提前规划,提供准确资料,并选择有经验的承运人,以避免因审核或积载问题导致延误或事故。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危险品货代阿庆”,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