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船公司网站查询货物情况,如船公司网站显示集装箱已经清空并装货运往其它目的地,这表明货已经被提走。如此时,正本提单还在发货人手中,建议按以下处理:
出现无单放货后如何处理
1、通过律师向指定货代发律师函,称此货物已被收货人提走,让提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内赔偿发货人的损失。
2、如指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未作赔偿,把原来与指定货代一切来往传真记录及正本费用发票准备好,找专门打海事方面的律师,准备起诉指定货代。不要找专打国内官司的律师,他们由于英文水平有限,有可能连提单都看不懂。这方面的律师上海比较多。
3、根据本人的经验,上海海事法院起诉费用不是能贵,不要因为省这点起诉费用就放弃起诉。海事法院受理后会在20天左右下传票给原告和被告,开庭前如法院认定无单放货事实很清楚,法院会先与双方协商解决,此时,被告律师会与原告联系讨价还价,作为原告不要动摇,就是要坚持全额赔偿。
4、退税货、银行利息也可以列出赔偿款内。
无单放货是国际贸易和航运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贸易双方和承运人共同关注和应对。通过加强合作、规范操作和风险管理,可以降低无单放货的风险,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