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①一般原产地证②普惠制原产地证③专用原产地证明书③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我国可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哪些
①一般原产地证
即常说的CO(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出口货物生产地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国际贸易行为中的货物原籍。
②普惠制原产地证
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是一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原产地证书,适用于对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口的符合给惠国相关规定的产品。
③专用原产地证明书
主要是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蘑菇罐头证书)等,这些证书针对特定商品或特定地区制定。
④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即FTA证书,是两个或更多的经济体之间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进一步消除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贸易、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融合,共有19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