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时间:
2025年配额尚未公示,2024年申请配额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2. 申请条件:
1). 公式时间前一个月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 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24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行为;
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
4). 无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及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2024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但接受获得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
(2). 2023年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的食糖生产企业;
(3). 以进口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3. 申请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3). 货物进口合同(复印件);
4). 2024年食糖及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有2024年一般贸易食糖进口实绩的申请者提供);
5). 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无2024年一般贸易食糖进口实绩的申请者提供);
6). 食品、药品、化工品等生产许可证(申请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提供)。
4. 申请方式:
1). 申请者可以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委托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由该机构上传至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5. 受理机构:
1). 中央企业由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接收;
2). 地方企业由商务部委托的发证机构接收。
6. 办理方式:
进口关税配额审批的办理方式为一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与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发放、结果公开等。
7. 办结时限:
每年1月1日前,向进口最终用户发放进口关税配额证明。
8. 收费依据及标准:
进口关税配额审批不收取费用。
9. 受理结果:
向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发放的决定,分配进口关税配额,发放进口关税配额证明,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链接https://ecomp.mofcom.gov.cn)查询。
联系单位:外贸司农产品处
电话:010-65197729
传真:010-651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