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债权方:浙江某玩具有限公司
债务方:加拿大某公司
拖欠金额:112903美元
拖欠时长:3个月
2023年6月加拿大公司向浙江公司采购了一批价值161290美元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浙江公司在收到30%的预付款后,开始备货;待货物检验、装船发出,加拿大公司支付剩余款项,浙江公司电放提单。
借口拖延,意欲更改付款方式
然而,当浙江公司按约将三个货柜的货物装船发货后,加拿大公司却并未按约支付余款。
浙江公司多次联系加拿大公司催促其尽快支付款项,不料对方却多次改口拖延时间。起初加拿大公司承诺会在货物开始走铁路运输时,支付款项;而后货物到港又得寸进尺的要求先提货后分期付款。
对方表示市场不景气,公司库存积压,希望10月10日支付三分之一的余款,先提货;后续11月10日和11月30日再分两期支付剩余款项。
风险太大、协商不成
浙江公司认为此举风险太大,内部商议后给加拿大公司提供了两个方案:
(1)支付100000美元,放单提货,剩余12903美元,提货后10天内支付;
(2)单柜支付、单柜提取;即每支付一柜货物,就放单一柜的货物;直到11月30日完成全部柜货物的交付。
加拿大公司强硬的拒绝了浙江公司提供的两个方案,坚称只能使用自己提出的计划,并暗示若无法谈拢将有可能弃货。
再退一步,竟收到假水单!
而此时货物已滞港多日,若不尽快完成货物交付,滞港费将会越积越多;浙江公司无奈再退一步,决定放弃第三个柜的货款用于分担部分滞港费;
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了由加拿大公司提供的协议,虽然该协议对方未盖章,但是浙江公司已顾不了那么多。按照最新约定,加拿大公司先支付4万美金,浙江公司立即电放提单;但是到了应付款日,加拿大公司提供了付款水单,但是浙江公司核实后却发现并没有款项入账;且后续联系加拿大公询问原因,对方十分不配合,导致交单流程并未完成。
双方互不信任的行为,致使交易陷入白热化;浙江公司无计可施,委托催全球代为处理,希望能够尽快完成交单,收回货款。
案件分析
我司接案后,发现该债务方前科累累,曾有多起提货消失,拖欠尾款的不良行为。当下货物已经产生大量的滞港费和堆存费,想要全额收回货款希望渺茫,只能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
催收过程
根据债权方“完成交单、收回货款”的委托需求。催收律师展开了一系列操作:
1、催收律师辗转多个渠道,最终与债务方律师建立了联系,对方上来就甩锅债权方未按约放货,导致没有完成交单。并强硬的表示现在完全可以弃货。
2、催收律师反驳其指控,并持续施压,对方最终表示,愿用8万美金结案,但是依旧要求分期,先将2万美元存到信托账户,提货后,债权方会收到这笔款。剩下6万美金分三期偿还,每月支付2万美元;
尽责分析、当断则断
3、催收律师将债务方计划反馈给了债权方,并与其分析了当下的情况,货物滞港多日,若不考虑退运,应抓住时机、尽快完成提货;而债务方当前还有付款意愿,扣除共同承担的滞港费、堆存费8万美金相对在合理的范围内,后续分期催收律师也将会尽全力跟进施压,力求按约还款。
互不信任、错过最佳时机!
4、债权方认为对方交由信托账户的做法,对己方而言,没有任何保障并且要求还款金额提升至9万美元。
5、催收律师转达了债权方的要求,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方的付款意愿越来越差,该次谈判债务方直接将还款金额降至7.5万美元;对方还补充到,他们也希望尽快解决问题,货物贬值以及堆存费用累加会进一步影响他们的报价。
6、尽管如此,债权方还是纠结付款时间与金额。催收律师努力从中斡旋,但是由于双方互不相让、谈判时间耽搁太久,直接导致错过了最佳时机;不断上涨的堆存费用,让债务方渐渐丧失耐心,所能偿还的金额一次比一次低、甚至最后仅愿偿还6万美元。
协商一致,付款交单
7、催收律师持续居中调解,并向债务方施压;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并签署了新的合规有效的协议。新协议规定债务方一次性支付7万美元,债权方立即放货;催收律师作为中间担保人,保障整个过程的安全。
8、2024年4月10号债权方收到7万美元,并立即安排电放货物,该案催全球介入后历时3个月圆满结案。
案件总结
1、明确催收目的,紧抓催收时机!
企业在催收时,往往陷入一个误区;以为最大可能的收回欠款才是最佳的催收,实则不然。催收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款项已经逾期,损失已成,挽回损失才是首要目的。若一味地想要获得更多的款项,讨价还价,错失最佳催收时机则得不偿失,直接影响利益。
该案,债权方一味的纠结款项金额、导致货物堆积费用不断上涨,耽误了最佳收款时机,使得最终偿还金额减少。
在这里提醒所有外贸人,明确催收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紧抓催收时机,才能顺利回款。
2、重视客户背调
该案债务方取货消失的前科累累,与其交易可谓是风险极高。出现改变付款方式、使用假水单、不愿付款想先提货的情况可谓是意料中。
遇上此种客户,一旦落入陷阱,很难安全脱身。
因此,交易前,重视客户背调,严格筛选客户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委托专业的涉外风控机构,调取交易对手的信用报告、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能够有效避免70%的风险。
3、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该案,债权方和债务方交易时,互不信任,导致迟迟不能完成交单。其实该问题在专业催收机构介入后,完全迎刃而解;
专业的催收机构在当地都有专门的催收律师,能够轻松打破地域壁垒,监督债务方完成交单;且专业催收律师的身份对债务人均有一定的威慑力,即使存有拖欠的侥幸心理,也需考虑自己所面临的催收境遇。
因此,遇到此种情况,尽早委托专业的催收机构,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