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报告在招投标中真的有用吗
在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缺乏诚信却是个不争的事实。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广大企业的诚信水平,近些年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各行各业陆续引入企业报告,加以防范企业的失信行为,大力鼓励企业的守信行为。
同时,多地省市区级政府部门出台各种政策,鼓励在政府采购等场景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
有了上述各种政策的支持,专业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专业的企业信用报告就有了必要性。信用评价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的一种手段,信用评价应重点对企业违规进行预警和监管,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通过具体的信用产品去实施落地,例如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证书、信用等级、信用评分等,促进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然而,当前的信用评价市场是开放的且缺少标准的,也缺少监管,于是便出现了一些信用服务机构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比如虚假宣传诱导客户,低价竞争服务恶劣,资质不全等等,丧失了信用服务机构的基本原则。所以,大家在选择信用服务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信用服务机构,否则得不偿失。
格兰德信用立足征信行业16年,累计为上百万家企业提供了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服务,积累了大量经验。关于信用报告出具,格兰德信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参考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利用自己掌握的公开的企业数据和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结合国家信用管理分析师的专业评审,向受托方企业提供信用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格兰德信用出具的信用报告,在招投标领域被普遍使用,帮助很多企业成功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