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下欺诈方式如下:1.虚假信用证欺诈;2.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合谋欺诈。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跟单信用证下欺诈方式有哪些
1.虚假信用证欺诈
该种欺诈主要表现为欺诈人以开证申请人名义,用伪造的信用证欺骗议付行和受益人,使受益人和议付行相信欺诈者的开证申请人的合法身份,以骗取贷款。
虚假信用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根本不存在的银行为名开立假信用证,另一类是冒用其他银行名义开立伪造的信用证。
案例:2020年下半年,四川A公司与西班牙买方签订商务合同,合同金额约40万美元,约定用信用证进行结算。信用证由玻利维亚某银行开立,通过西班牙某银行传递。A公司将货物发往西班牙,买方在拿到提单后进行转卖,由第三方将货物提走。玻利维亚的开证行与西班牙买方始终没有付款,后A公司向四川信保进行报损。
调查后发现该信用证为玻利维亚的不明机构开立的商人信用证,而非正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
2.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合谋欺诈
该种欺诈主要表现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相勾结,开证行在受益人未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前便将相关单据放给开证申请人,且后续也未向受益人承兑,导致受益人财货两空。
案例:成都某企业于2021年1月向孟加拉买方出运一票货物,合同金额5万多美元,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即期信用证,因未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该企业于2021年3月按照保单约定直接向四川信保申请索赔。
经渠道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孟加拉开证行已将涉案单据放予买方;经渠道向当地货代了解,买方已提取货物。本案贸易真实、单证齐全,实际致损原因为开证行拖欠,最终我公司按照保单约定进行了赔付。
外贸人需要注意,现阶段有国家开立信用证要求出具资信报告,比如孟加拉国,但由于当地银行信誉不佳,所以目前国内银行及机构一般不予以出具,对此,外贸人可以找格兰德外贸平台出具。
以上便是跟单信用证下欺诈方式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