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国内食品接触材料相关企业了解各国法规要求,"FCM合规24小时"将陆续推出全球法规专栏,介绍和分析当前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瑞士、南方共同市场等主要地区的食品接触材料监管要求。
欢迎有合规应对需求的企业关注我们每周的专栏推送。
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监管体系分为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三部分,它们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
负责风险管理的机构有欧盟委员会,其下设了欧盟健康及食品安全总署(Directorate-General for Health and Food Safety,简称DG Santé)。欧盟健康及食品安全总署主要负责法规的执行,监督成员国对于法规的实施是否到位。
名称: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职能:负责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是负责欧盟风险评估的重要机构。EFSA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进行研究和评估,并在其网站上发表研究报告。同时,EFSA还为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各成员国的主管机构提供各种科学建议和技术支持。
名称: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
职能:欧盟的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化学物质的评先评估和研究(包括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化学物质),在其网站上发表科学观点及风险评估报告。
欧盟委员会、EFSA和各个成员国会围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各方面进行风险交流,比如当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新的法律草案后,会开放一个时间段进行意见征求,社会各界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在欧盟委员会网站的相关页面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及意见。
此外,在欧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机构----欧洲委员会。欧洲委员会虽然不直接参与立法工作,但他们发表的一些食品接触材料决议类的技术文件也是行业内的重要参考资料。
名称: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
职能:发布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决议、指南和技术文件,这些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缺乏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这些文件具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意义。
欧盟层面统一的法规主要有两种形式:“法规”和“指令”。
法规(Regulation)
其中,“法规(Regulation)”直接适用于欧盟所有成员国,发布生效后,立即完整地成为各成员国需履行的法律;
指令(Directive)
“指令(Directive)”不具有直接适用性,发布之后,成员国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将其转化为本国法规来实施。"指令"给了成员国很大的灵活性,让成员国可以根据本国的情况来推进法规的实施。
第一层次为一般立法,包含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和关于良好生产规范(GMP)的(EC)No 2023/2006法规。
框架法规系统地介绍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基本要求,是欧盟所有关于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基本原则。GMP法规明确了生产食品接触材料时需要遵守的规范和要求。该层次的法规是通用性的,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第二层次为特定材料的立法,该层次法规是针对各种不同材质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制订的特别措施。
目前,只有关于再生纤维素膜、陶瓷、塑料(包括初级塑料及再生塑料)和活性与智能材料四大类材料的指令或法规。包括纸和纸板、玻璃、木材等其他13类材料目前在欧盟层面尚无统一立法。
第三层次为特定物质的立法,该层次法规是针对各种特定化学物质的个别措施。目前已发布的有双酚A的法规、环氧衍生物法规、橡胶奶嘴中亚硝
胺的指令。
欧盟现行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架构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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