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海事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手续、申报单填写规范、采样、试验、评估报告。下面具体讲一下这几点注意事项。
危险品海事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报手续
是否在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进港或装货之前提前24小时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2.申报单填写规范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内容填写完整 、规范。
3.采样、试验
货物为易流态化物质的,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交货物适运水分极限证书和水分含量证明。货物适运水分极限采样和试验应在装货前6个月内进行,水分含量采样和试验应在装货前7天内进行。进行采样、试验并出具证书和证明的机构,应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4.评估报告
未在《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附录1中列明的固体散装货物,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前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应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如为外贸运输的,还应报前货物通过三方评估的证明。
以上就是危险品海事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大家有什么相关方面问题可以进群问:CC-16-化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