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核信用证是否符合业务:是否有限制生效的条款、是否有到期日(有效期)、到期地点、到期日和装运期关系是否合理、汇票付款人是否合理等等。下面小编具体讲讲如何审核信用证是否符合业务做法。
如何审核信用证是否符合业务做法?
1.L/C 是否有限制生效的条款
按惯例,信用证在送达受益人时即生效,但有些信用证中有不合理的限制性或保留条款。如信用证规定“This credit is non-operative unless the opening bank give further advice”;又如信用证规定“This credit is operative only after the buyer obtains the import license”(获得进口许可证后信用证方生效)或“等收到货物的样品并以函电确认后信用证方能生效”等类似条款,这些在审证时都要注意。另外,简电本不是有效的信用证,在简电本后一般都注有“随寄证实书”字样,证实书则是随后寄来的信开信用证。
2.L/C 是否有到期日(有效期)、到期地点
信用证中必须有到期日,没有规定到期日的信用证为无效信用证。为掌握交单时间以保证安全收汇,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应争取到期地点在中国境内。
3.到期日和装运期关系是否合理
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通常是 15 天),以便在装运后有足够的时间制单结汇。如果最迟装运期和到期日为同一天,这称为“双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留出足够时间准备单据并向银行交单办理议付、承兑或付款。
4.汇票付款人是否合理
汇票付款人应是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因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开证行或付款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5.银行费用规定是否合理
银行费用一般包括通知费、保兑费、承兑费、议付费、修改费等。我国的习惯做法是出口地的银行费用由出口方负担,进口地的银行费用由进口方负担。
6.单据种类是否与交易条件相符
如空运方式下要求提供海运提单、FOB 术语下要求提供保险单、CIF 术语下漏列保险单不符合业务规则。
7.B/L 运费规定是否与成交条件矛盾
CFR、CIF 术语下,B/L 运费规定为运费预付/已付(Freight Prepaid/Paid);FOB 术语下,B/L 运费规定为运费待付(Freight Collect)。
8.运输工具限制是否过严
如果信用证对船龄、船籍、船公司或港口等有限制条款,则要考虑能否办到。
9.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是否合理
特别要注意一些软条款,如商业发票经买方复签生效、正本 B/L 全部或部分直接寄交客户、要求由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人在检验证书上签字、要求提供一些需要特别机构认证的单据等。
以上就是如何审核信用证是否符合业务做法具体内容。怎样分辨单证的种类及如何填写在:《跟单与单证》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