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中,为了货物的安全和风险防范,购买各类保险是必要的。其中,平安险是最基础的一种,它的承保范围是什么呢?本文为大家一一介绍。
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是什么
1、由于自然灾害(海啸、地震、洪水.......)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该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
(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意外事故(爆炸、触礁、沉没等)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根据管理,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受益方,即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进行分摊(共同海损分摊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指除了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货物装卸掉海里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抢救货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储藏换船方的损失,保险人可以赔偿。(到时真的出事的话,有关部门是会出那种类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以上就是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更多外贸知识关注www.glad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