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流程:反倾销调查的发起、立案、调查、初步裁定、终局裁定。下面小编具体讲讲这些流程。
反倾销调查流程有哪些?
1.反倾销调查机构--商务部。
涉及农产品反倾销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2.反倾销调查的发起。
反倾销调查有两种发起方式,即申请发起和主动发起。
(1)申请发起(主要方式)--指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支持申请的国内产业在产品的数量上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条件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总产量的50%以上;
2)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以上。
满足此两个条件,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应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出口国政
(2)主动发起--指在特殊情况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的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自行决定立案调查,
3.反倾销调查立案。
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出口国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和个人。
4.调查方式,调查机关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5.初步裁定。
经过初步调查之后,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就倾销、损害作出初裁决定,并就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公告。
6. 终局裁定。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商务部应对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做出终裁决定,并予以公告。
7. 反倾销调查期限。
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调查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8个月。
以上就是反倾销调查流程。欢迎加入外贸群,领各种福利及免费的资料包:外贸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