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
出口商:青岛某公司
进口商:土耳其某公司
展会偶遇,大额新买家
2020年5月,一家青岛公司在展会上收到一家土耳其买家的询盘,对方表示对其产品很感兴趣,希望能够合作。
展会结束后,土耳其买家对青岛公司产品的质量、公司的合作商、价格等都一一详细确认,经过沟通,土耳其买家表示急需一批20万美元的货品。
青岛公司初闻此消息,万分惊喜!因为作为一家小微企业,这份20万美元的订单对其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份大单。
但是惊喜之余,免不了心里打鼓。众所周知,土耳其这个国家信誉并非良好,遭遇该国客户诈骗的事件,在行业内数不胜数。
青岛公司十分纠结,一边是风险一边是利润,如何选择?
经过初步了解,青岛公司确认了土耳其公司信息属实,且土耳其买家态度专业,内部沟通后决定冒险接下该笔订单。
青岛公司在付款方式上与对方进行了一系列的商讨,希望能选择更保险的交易方式,没想到土耳其买家爽快答应,双方在3天后确认了最终价格,付款方式选择的也是最常见且稳妥的,生产前,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70% 的尾款在发货前完成支付,青岛公司心想这次稳了,双方顺利达成了合作。
临时变更付款方式,如何抉择?
但令青岛公司没想到的是,在发货日期即将到来之际,土耳其买家却突然要求变更付款方式。
对方表示近期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与青岛公司商量能否将尾款的支付方式变为OA30天,暂缓资金问题,等资金到位就立刻打款。20万美元的货品对于青岛公司来说不是小数目,是选择继续合作还是放弃这笔“大买卖”?青岛公司再次陷入了两难境地。
一份报告,及时止损
此时青岛公司找到了催全球,决定委托我司为其出具一份全面的《企业信用报告》,根据报告结果再做抉择。资信调查报告出来后,青岛公司立刻傻眼,土耳其买家近半年已经出现了3次不付款的法律信用问题,负债比例急剧增加。这意味着土耳其买家极有可能是蓄意“诈骗”,利用小额定金谋取大笔货品!通过OA的付款方式,拖延时间,这批订单一旦到达土耳其港口,便是有去无回。
因为根据土耳其海关规定,退运的决定权也在收货人手中。退运货物需要提供收货方签字盖章的退运声明,否则货物只能进入拍卖流程。
而这种手段正是常见的土耳其骗局之一:
骗子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故意拖延时间。因为根据土耳其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也就是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
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货物列入海关拍卖清单后,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同时,土耳其还有一条对出口商不利的海关规定:根据规定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
所以,很多土耳其的不法企业正是抓住了这两点,采用各种手段拖延时间,导致最后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根据《企业信用报告》显示的土耳其买家情况,青岛公司选择及时止损,立刻放弃这个所谓的”大客户”,避免了这次坏账危机。
案件总结